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1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5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主要用于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术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优秀类主要用于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启动类主要用于资助近期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能填补我省空白的研究和开发项目。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期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前景广阔,可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7份(从http://www.he.lss.gov.cn/zlxz/99647488.shtml下载),(注: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所有报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报送电子word格式文档)。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单位邀请函(验原件,留PDF格式电子版);

4、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奖励、护照等证件(验原件,留PDF格式电子版)。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评估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证明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订,一律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规范牢固,并加封皮目录,最后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依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内。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申请资助人员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处1217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鹏辉

联系电话:7521905 13663326933

电子邮箱:renshichu@hebau.edu.cn或由我校办公系统发电子邮件(邮件题目为:×××2012留学人员资助申报材料。)

附件: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2012年1月31日

上一条: 关于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的通知下一条: 关于征集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的通知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