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内容告无效,以新公告内容为准。 原公告内容为: 租赁时间:1年 现变更为: 租赁时间:3年 公告内容以上述修改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修改澄清,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针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闫杰 0312-306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