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