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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校级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研〔2019〕9号](附件1)要求,项目建设期限一年,现对2019年校级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我校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校级专业学位案例建设项目(附件2)。

二、结项申报及验收

1、建设项目所属学院对项目进行验收。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对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学院提交结项申报相关材料,对于还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延期原因及完成时间。

2、结项材料:

①《2019年校级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

②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教学案例库等,其中必须有规范的教学案例库讲义。结项报告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其中报告书与佐证材料A4纸打印左侧一并装订提交各专业学位点或领域所属学院,扫描PDF电子版发送所属学院指定邮箱。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延期材料:未完成项目,提交《校级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同上。

4、项目验收材料提交。

项目所属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检查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清晰,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在报告书相应位置填写评审意见、加盖所属学院公章。7月20日前将结项验收材料(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和《校级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附5)提交研究生学院。

附1《关于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研〔2019〕9号]

附2 2019年校级案例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及所属学院

附3 《2019年校级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4 《校级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5 《校级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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