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根据《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学字〔2018〕41号)、《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校学字〔2018〕46号)和《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优秀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字〔2018〕48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
各学院依据《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9月30日前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结果导入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处备案(见附件2)。
二、评奖评优
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优秀奖依据《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执行,优秀学风班依据《18luck新利手机版iso 优秀学风班评选办法》执行。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通过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学生处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场培训会。
三、评选要求
(一)在评奖评优工作中,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经学院审核、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测评结果、加分细则和加分明细表,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误后报学校备案。各项奖励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学校设立举报电话:7521256、7521454。
(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社会活动优秀奖不得重复评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活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9月20日前报学生处备案(发赵姣OA系统邮箱)。
2.于9月30日前将综测数据通过学工系统报学生处。为方便导入,请务必准确填写《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算表》的各项信息。
3.单项奖学金需同步提交纸质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4.报批表等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报送。
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算表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导入学工系统操作手册
3.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说明
4.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
学 生 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