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毕业分配来校或留校任教,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人员)、常驻人口登记卡(省内户口人员);
3、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人事处开具的落户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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