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警钟长鸣

    当前位置:首页>警钟长鸣> 正文

    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扬被“双开”

    发布日期:2023-04-07 作者: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学生录取、专业调整、职工录用、设备推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扬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擅权妄为,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大肆聚敛钱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教育公平,严重污染所任职高校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扬简历

      刘扬,男,汉族,1957年1月生,辽宁本溪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计算力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1974.12—1978.03 吉林石油管理局干部

      1978.03—1982.03 大庆石油学院机械专业学生

      1982.03—1984.12 大庆石油学院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12—1988.09 大庆石油学院机械系教师

      1988.09—1995.04 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基地教师、科技开发部主任

      (1985.09—1988.09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计算力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1995.04—1995.09 大庆石油学院机械系副主任

      1995.09—1997.12 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基地党总支书记、主任

      1997.12—1998.03 大庆石油学院院长助理

      1998.03—1999.04 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1999.04—2002.05 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大庆石油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秦皇岛基地)党总支书记、院长

      2002.05—2002.06 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大庆石油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秦皇岛基地)党总支书记、院长

      2002.06—2010.05 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0.05—2017.02 东北石油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7.02 东北石油大学教授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