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那生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那生辉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并报销旅游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侵吞巨额公款,在工程承揽、国有资产出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那生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为官不廉,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亦官亦商,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为政擅权,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规避财务监管;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那生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那生辉简历
那生辉,男,满族,1963年12月生,黑龙江双城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林业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3.09—1987.09东北林业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7.09—1988.12嘉荫团县委干事
1988.12—1994.05嘉荫县计委科员
1994.05—1995.08嘉荫县计委副主任
1995.08—1996.03嘉荫县计委副主任、乌云镇副镇长
1996.03—1996.12嘉荫县计委副主任
1996.12—1997.11嘉荫县计统委主任
1997.11—1998.12嘉荫县向阳乡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12—2000.07嘉荫县财政局局长、采购办主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2000.07—2001.12嘉荫县政府县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2001.12—2003.10嘉荫县政府副县长
2003.10—2009.12伊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12—2012.03伊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2012.03—2016.02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6.02—2016.08伊春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6.08—2017.02伊春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伊春卫生学校校长
2017.02—2021.11伊春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伊春卫生学校校长
2021.11—2022.01伊春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伊春卫生学校校长
2022.01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