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省教育厅、教科文卫体工会有关文件要求,为激励先进,不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决定推选一批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我校推选1名教师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推选1名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2、如实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见附表)。
3、5月31日下午6:00前材料发至校工会陈迎春和张少东办公系统。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陈迎春 联系电话:7521123
张少东 联系电话:7521213
附件:1、《关于推选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冀教科文卫工[2017]5号)
2、2017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17年5月31日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
冀教科文卫工〔2017〕 5号
关于推选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科文卫(教育)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省教科文卫工会直属高校工会:
为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着力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的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一线教学、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表彰名额: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220名候选人中,评选产生200名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省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推荐,其中,工会关系隶属省教科文卫工会的高校直接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三、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重点在基层和教学第一线推荐。其中,推荐的一线教师人选不得低于评选总数的80%。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含区,不含县)人选不得超过50%。
2、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各市教育局、教科文卫(教育)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科文卫工会评审。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1份。于2017年6月5日前报省教科文卫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请各地各单位将所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
四、评审办法
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组成全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省内知名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教民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金树生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成 员:雷彦广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郑岳云 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正处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人:雷彦广(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311-66005059
冯大雷(省教科文卫工会)联系电话:0311-67569062
附件:
1、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
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申报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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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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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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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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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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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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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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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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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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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所在单位党委、工会意 见 |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教科文卫(教育)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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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