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专项救助摸底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8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近日,接保定市总工会《关于做好“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专项医疗救助人员患病情况的摸底范围分为两类,第二类因市总有存档,不需再进行统计。本次摸底主要是针对第一类职工父母患大病情况进行摸底。并填写:

1、2014至2015年度“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患病父母专项救助统计表

2、2014至2015年度“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父母专项救助审批表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得到及时救助。本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11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少东 联系电话:7521213、7521266

校工会

2015年11月10日

附:保定市总工会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通知和统计表

关于做好“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

保工办发〔2015〕33号

各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资金效用,进一步扩大活动救助面和影响力,根据省总工会《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冀工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使用市总本级管理的“职工互助一日捐”部分结余资金,对市本级捐款职工(含父母)开展一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现将救助摸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医疗救助人员患病情况的摸底范围

此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摸底对象为市总工会本级直管产业、局及直属基层工会捐款职工,共分两类。

一是市本级2014年至2015年期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父母患大病情况。捐款职工的直系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在2014、2015年度内首次患十五种重大疾病的(两名以上捐款职工同为一患大病父母的,自行确定1名职工申请救助;父母是捐款职工,并因患大病救助过的,不再申请救助)。十五种重大疾病名称见往年细则。

二是市本级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的捐款职工。此类职工各单位不再摸底统计。

二、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申报程序

各产业、局、直属基层工会根据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宣传摸底,经基层工会初审,符合以上摸底范围的,由基层单位工会帮助捐款职工组织申报材料一份,并将所属基层工会情况登记汇总后(填写附表1),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捐款职工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捐款职工父母救助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病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工会出具的捐款职工与直系父母的关系证明、患病父母住院首诊病例、医院诊断证明。以上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

三、资金来源及救助标准

本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资金来源为:市总本级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结余资金。以上两类人员的救助标准由市总工会根据救助人数、资金量和《细则》合理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得到及时救助,进一步扩大“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影响力。

二是认真组织,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摸底工作,不留死角,不遗漏一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要帮助职工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统计、核实汇总好活动总体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常会安,电话:3100721。此通知在市总工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附件:

1、2014至2015年度“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患病父母专项救助统计表

2、2014至2015年度“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父母专项救助审批表

保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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