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2年是第28个教师节,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 进一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保定市教育工会、保定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保定市《关于评选表彰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评选条件,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每个分工会原则上推荐1名参评人员。校内推荐阶段可只填写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审批表请务于5月17日前报至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迎春 李东奇
联系电话:7521266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2保定市三育人审批表
校工会
2012年5月10日
附件1
关于评选表彰保定市“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教育局,直属基层工会: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之际,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高等学校师德建设有了指导性文件。为了更好学习宣传并实施好《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经济强市和谐保定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三、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重点在基层和教学第一线推荐。其中,推荐的一线教师人选不得低于评选总数的80%。
2、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工会评审。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1式2份。请务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审办法
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联合组成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绍联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爱国 市教育工会主任
成 员:刘香勉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吴中建 市教育工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
联系人:张秀敏(市教育工会)联系电话:3100727
附件:
1、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教育工会
2012年5月4日
附件2
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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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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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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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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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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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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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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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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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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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所在单位党委、工会意 见 |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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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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